首页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八条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 参与技术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在工作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获取报酬; 对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