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2021年) 第四章 考核程序及规则 第二十八条 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2021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考核程序及规则 第二十八条 罪犯同一情形符合多项加分、扣分情形的,应当按照最高分值给予加分、扣分,不得重复加分、扣分。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