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200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应当坚持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辅助教育相结合,常规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