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2003年) 第九章 出监教育 第五十八条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2003年) 第五十八条 第九章 出监教育 第五十八条 监狱应当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考核情况、奖惩情况、心理测验情况,对其改造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具体评价指标、评估方法,另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