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2002年) 第十九条 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2002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加强警容风纪的教育和管理,每年十一月作为警容风纪检查月。对模范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并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