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2019年) 第五章 审理 第五十一条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2019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章 审理 第五十一条 承办的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在移送审理时应当形成调查报告,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材料按照刑事诉讼要求单独立卷,与《起诉建议书》、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报告等材料一并移送案件审理部门。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