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2019年) 第四章 立案调查 第四十八条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2019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立案调查 第四十八条 依法需要勘验检检查的,应当报同级监委分管领导审批,并制作《勘验检查证》;委托勘验检查的,应当出具《委托勘验检查书》,送具有专门知识、勘验检查资格的单位(人员)办理。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