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2013年) 第八章 生物样本管理 第三十八条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2013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八章 生物样本管理 第三十八条 生物样本应由专人管理,建立样本保管档案和温湿度记录。剩余样本的处理要经过申办者确认,并留有记录。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