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章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二十二条 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的基本条件、建立或者确定程序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附表: 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申请表(略)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