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畜牧技术推广机构负责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