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建立和确定程序 第九条 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2006年) 第九条 第三章 建立和确定程序 第九条 从事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内畜禽资源保护工作,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