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五条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施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