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 第九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