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电视剧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泄露国家秘密的;

诽谤、侮辱他人的;

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宣扬种族、性别、地域歧视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