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视剧是指:
用于境内电视台播出或者境内外发行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包括国产电视剧(以下简称国产剧)和与境外机构联合制作的电视剧(以下简称合拍剧);
用于境内电视台播出的境外引进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影故事片,以下简称引进剧)。
用于境内电视台播出或者境内外发行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包括国产电视剧(以下简称国产剧)和与境外机构联合制作的电视剧(以下简称合拍剧);
用于境内电视台播出的境外引进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影故事片,以下简称引进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