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2007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200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