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200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实行属地审查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将所审查的影片提交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

申请单位对属地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