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2006年) 第四章 安全评估活动的管理 第五十四条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2006年) 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安全评估活动的管理 第五十四条 中国银监会根据监管工作的需要,可直接向评估机构了解其评估的方法、范围和程序等。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