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2006年) 第三章 安全评估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2006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安全评估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策略; 内控制度建设; 风险管理状况; 系统安全性; 电子银行业务运行连续性计划; 电子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 电子银行风险预警体系; 其他重要安全环节和机制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