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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200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与聘用的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机构签订书面服务协议,在服务协议中,必须含有明确的保密条款和保密责任。

金融机构选择内部部门作为评估机构时,应由电子银行管理部门与评估部门签订评估责任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