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章 跨境业务活动管理 第七十二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七十二条 第六章 跨境业务活动管理 第七十二条 金融机构提供跨境电子银行服务,除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政策等规定外,还应遵守境外居民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 境外电子银行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子银行业务要求审批的,金融机构在提供跨境业务活动之前,应获得境外电子银行监管部门的批准。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