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针对传统业务风险制定的审慎性风险管理原则和措施等,同样适用于电子银行业务,但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环境和运行方式的变化,对原有风险管理制度、规则和程序进行必要的和适当的修正。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