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章 申请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或变更电子银行业务类型,适用审批制或报告制。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