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八章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有关协议或者对等原则核准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境外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依照本办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9年3月31日起施行。2005年2月8日发布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5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