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201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