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2024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2024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2年4月15日印发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国烟办〔2022〕43号)文件中的《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