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202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技术审评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审评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遴选人员组成审评专家组,以会议形式作出技术审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