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电子文件整理与归档 第十九条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电子文件整理与归档 第十九条 电子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审核、编制档号、确认保管期限等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