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电子档案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促进档案工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组织机构)的电子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组织机构应当确保电子档案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条 组织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管理机制、制度规范、安全措施、人才队伍,满足电子档案管理需求。 第五条 组织机构应当加强电子档案全过程管理,确保承载形成、整理、归档、移交、接收、保管、处置、利用等各业务环节的应用系统之间相互衔接,并且持续进行元数据采集、维护等活动… 第六条 组织机构应当积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电子档案管理水平。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各类电子文件收集、归档工作,保障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归尽归,并按规定移交档案馆。档案馆应当提升接收和管理各类电子档… 第八条 电子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应当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保密管理、密码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