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在政务活动中遭受损失,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