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 第四章 安全控制 第二十六条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200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安全控制 第二十六条 银行应确保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的安全性,保证重要交易数据的不可抵赖性、数据存储的完整性、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并妥善管理在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中使用的密码、密钥等认证数据。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