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一条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发生故障时,上海票据交易所和单一前置机运行维护部门应相互配合,排除故障,必要时应当组织外部资源提供远程或现场技术支持。
故障排除后,上海票据交易所和单一前置机运行维护部门应记录故障时间、故障现象、故障处理、分析结果以及专家咨询意见(有必要时),对重大技术故障应编写故障处理和分析报告。
故障排除后,上海票据交易所和单一前置机运行维护部门应记录故障时间、故障现象、故障处理、分析结果以及专家咨询意见(有必要时),对重大技术故障应编写故障处理和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