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直连方式是指系统参与者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数据接口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接入方式。

直连分为自主直连和集中接入直连。系统参与者可自主选择直连接入方式,但只能以一种方式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自主直连是指金融机构通过自有系统直连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接入方式。

集中接入直连是指金融机构通过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直连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接入方式。上海票据交易所负责制定集中接入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