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系统参与者数字证书密钥泄漏、数字证书文件损坏或者丢失时,应立即报告上海票据交易所,并按证书管理流程申请撤销或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