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2018年) (3)
(3) 系统恢复和业务恢复。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城市处理中心应在故障排除后,通过NPC广播“NPC和CCPC状态变更报文”将故障城市处理中心调整到有效状态,验证基础数据和系统状态,并在验证无误后恢复系统运行。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城市处理中心在下一个工作日之前恢复正常的,已恢复正常的城市处理中心可以继续办理相关业务,日终时发生故障的城市处理中心的下辖接入点需要与国家处理中心对账实现数据一致。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城市处理中心下一个工作日之后恢复正常的,通过国家处理中心广播“NPC和CCPC状态变更报文”将故障城市处理中心调整为有效状态。故障期间下发到该城市处理中心的系统控制类报文可以由城市处理中心自动处理,待城市处理中心处理成功后,故障城市处理中心会将故障期间的报文转发下辖接入点。对于个别未处理成功的报文,可以从国家处理中心手工补发,对于下辖接入点未收到的报文,可以在恢复为有效的城市处理中心向其转发。日终时,故障城市处理中心下辖各接入点需要与国家处理中心逐日对账,用以恢复故障日当日未处理的业务和故障期间因票据状态变更而下发的报文。
至此,故障城市处理中心恢复为正常状态,可以正常处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