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电子印章使用管理遵循“谁所有、谁控制,谁签章、谁负责”的原则。电子印章所有者应当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和规范使用电子印章。 第二十二条 电子签章应当使用有效的电子印章,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电子签章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电子签章过程信息应当被记录并保存,实现电子签章行为… 第二十三条 电子签章验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核验电子签章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并核验电子印章在电子签章时的有效性。 第二十四条 经电子签章的电子文件归档时,应当符合电子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