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制作、备案与注销管理 第十五条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制作、备案与注销管理 第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电子印章制作系统与提供电子签章、电子签章验证等功能的信息系统独立部署。电子印章制作系统存在条块交叉的,应当统筹协调、集约建设。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