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七章 年度核验 第五十一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年度核验 第五十一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进行年度核验,应提交以下材料: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两年的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执行出版法规的情况、出版业绩、资产变化等内容; 两年出版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目录; 《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