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进行年度核验,应提交以下材料: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两年的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执行出版法规的情况、出版业绩、资产变化等内容;

两年出版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目录;

《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