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通过存储载体进行交接的归档电子公文,移交与接收部门均应对其载体和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载体清洁、无划痕、无病毒等。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