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