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第十七条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第十七条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采取目录管理的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商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编制、调整、发布达标管理目录。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