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2023年) 第六章 智能用电 第三十五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2023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智能用电 第三十五条 鼓励建设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和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推动工业、商业、居民家庭等领域用电基础设施和终端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构建协作互联、安全可控的智能用电融合基础设施。探索发展电力物联网,提升智能用电的网络化、协同化水平。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