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 第三章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九条 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九条 重大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社会公众安全的,电力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现场进行必要的隔离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