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电力管理部门应给予表彰或一次性物质奖励: (一)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一)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电力管理部门应给予表彰或一次性物质奖励: (一) 对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检举、揭发有功; 第二十五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