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二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第十条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一) 第二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第十条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第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