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 第三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十九条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十九条 未经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电力设施器材。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