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年) 第六章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87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本条例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