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规划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四条 电力规划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四条 健全和完善国家和省级电力规划研究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等电力规划研究机构应充分发挥研究力量的支撑作用,与相关协会、学会、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密切协作,构建强有力的规划研究支撑体系。重视电力规划人才储备和培养,加强电力规划模型、软件、平台等技术手段的研发,增强规划编制的技术支撑能力。各省应建立电力规划支撑体系。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