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规划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八章 电力规划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八章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力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的组织领导,将规划管理工作作为推动电力发展的重要手段。做到五年规划指导年度计划。 第四十四条 健全和完善国家和省级电力规划研究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等电力规划研究机构应充分发挥研究力量的支撑作用,与相关协会、学会、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密… 第四十五条 建立健全电力规划标准体系,修订完善电力规划技术标准,推动电力规划工作标准化。 第四十六条 加快电力规划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电力规划信息共享,为规划研究和编制提供全面、准确、开放的数据支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电力企业应为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基… 第四十七条 规划研究、规划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经费纳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合理确定规划编制经费水平,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经费需要。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