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电力企业责任义务 第十三条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电力企业责任义务 第十三条 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风险预判工作,评估投入使用后可能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电力生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形成评估报告。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